高铁托运可以发手机吗?
按普通包裹托运行李或物品时,下列物品只限按包裹运输并应派员押运:
一、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
二、警犬和猎犬;
三、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
四、容易污染、损坏车辆的物品;
五、重量超过20千克的物品。
托运动、植物时应出示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托运鞭炮类时应出示运往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的签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托运其他枪支、弹药及管制器具类物品时应出示地市级公安机关的签发的运输证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站不予办理。
在保证安全、正点运输铁路旅客的前提下,车站对要求办理行李包裹托运的物品要认真查验,详细核对品名和包装,确认无误后再办理承运。
行李中不能夹带以下物品:
1、易碎品;
2、贵重金属珠宝;
3、货币和有价证券;
4、珍贵文物及书画;
5、易燃烧,易爆炸,易污染和有异味的物品;
6、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
7、容易损坏或污染车辆和其它物品的物品。
托运动物要事先与车站取得联系承运。下列动物不能托运,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符合条件的猫、狗等宠物可在车上预留的包房内托运。
注意:旅客凭车票办理一次行李托运,托运的行李在50千克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千克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千克),超过部分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超过包裹规定重量(单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的物品,应按货物运输,具体货运要求请咨询当地铁路货运部门或拨打1230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