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哪里可以带狗?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通告的规定,禁止携犬进入酒店旅馆、饭店茶室、商场超市、游泳健身场所、公园广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不得携犬进入的区域;不得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客运设施。确需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征得驾驶员和同乘人员的同意。
禁止携犬出户期间,犬只管理部门可以指定地点,供养犬者牵犬活动。
犬只必须实行拴养、圈养,拴养犬只的绳长不得超过2米。圈养犬只的设施必须高于1米。
携犬出户时,必须给犬佩戴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对烈性犬、攻击性犬只必须装入犬笼。
严格限制饲养凶猛犬和带有攻击性的大型犬。严格限制饲养的犬只繁殖的,犬主必须在幼犬出生后20日内自找有饲养条件的领养人。无法落实领养人的,由犬只管理部门代为处置。犬主是单位的,由其单位保卫组织负责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