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禁止养什么狗?
成都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繁殖危险犬,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禁止设立犬类交易市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的品种和大型犬的标准由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在一般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应当实行栓养或者圈养,在一般管理区域内因免疫、诊疗等正当理由需要携带烈性犬和大型犬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携带犬只出户应当系犬绳,由成年人携领,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禁止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犬只进入市场、商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商业街、步行街、影剧院、学校、游乐场、候车室等室内公共场所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或者设有犬类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