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的狗证海淀区能用吗?
养狗管理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养犬人应当在取得养犬登记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犬只送到动物防疫机构或者依法设立的动物医院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犬类免疫证明。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类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住所地区公安分(县)局申请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区公安分(县)局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管理组织办理养犬登记。
2、养犬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身份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犬类免疫证明。
3、个人在养犬登记时应当与区、县犬类主管部门、养犬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养犬管理责任书》,承诺遵守养狗管理规定。区、县犬类主管部门应当将养犬人及饲养的犬只的有关信息录入犬类管理电子档案,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4、《养犬管理责任书》应当包括养犬人的基本情况,养犬的种类、数量,违法养犬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