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染蜱虫的衣服怎么洗?
前段时间,北京连续出现确诊病例,引发了大家对“新冠肺炎”的再度关注。还有几个关于传染病的问题也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其中两个问题: “接触过病人后被隔离”是不是属于“因病休假”? 染病后是否应主动告知工作单位? 先给出答案: 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应当属于“因病休假”; 但如果感染者是在隔离期间发现的,那么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隔离期的工资。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诊断。同时指出,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 传染病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指鼠疫、霍乱等。乙类传染病包括肝炎、结核病等。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新型冠状病毒被归属为乙类传染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传染病病人的诊断,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 在现行法规下,除传染病患者外,其他人无需任何证明都可以正常出行。
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有权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突发疫情的分类情况。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各类传染病的报告义务人和报告时限,以及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如果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相关医药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补助解决90%,剩下的10%应由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患者所属医保部门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确保患者无后顾之忧。